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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著录项目变更

价       格

200.0

著录项目变更是指申请人、专利权人、代理人等有关事项发生变化的,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依法对这些事项进行更改的程序。
变更项目
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委托关系的变更 联系人的变更 发明人、申请人、专利权人的变更 专利转让
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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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业务介绍

申请人、专利权人、代理人等有关事项发生变化的,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依法对这些事项进行更改的程序。
产品有效期
无限制


平台服务流程


专利著录项目变更官方流程



时间进度表

1、客户提交专利著录项目变更材料 → 平台提交至官方--------------材料齐全后,1-5个工作日提交
2、官方审查-------------- 1个月
3、官方下发手续合格证明 --------------1个月
注:以上时长仅供参考,不代表本平台的承诺,具体以国知局审查时间为准。


所需材料

1、变更主体信息材料:
①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发明人、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人更名、迁址的,应当提交当地公安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变更国籍的应当提交国家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
②专利转让的,应当提供双方签章的转让合同。
2、原专利申请中有代理机构的应当辞去或者解除代理机构的证明文件
3、受让方(申请阶段)重新提出费用减缓请示,个人变更为单位的应当补齐相关费用。
4、发明人变更还需要提供全体发明人同意变更证明
5、专利代理委托书


专利著录项目变更的作用

▲  在使用上,尤其是专利标识在产品上时,由于厂家名称与专利局系统登记的专利权人不一致,会被知识产权保护部门、工商部门认定为涉嫌假冒他人专利、不正当竞争。


零到壹优势


零到壹荣誉

中华商标协会理事单位、20周年贡献奖单位 博鳌亚洲论坛会员单位
中国专利技术保护协会会员 品牌中国理事单位
国际商标协会(INTA)理事单位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会员
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单位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备案机构
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AIPPI)会员单位 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机构
2012-2014优秀商标代理机构 中外企业知识产权大会组委会指定服务机构
2015优秀商标代理机构 第十六届广州亚运会指定知识产权及法律顾问机构


成功案例



常见问题

Q:可以申请著录项目变更的项目有哪些?
A:专利申请的著录项目有:申请号、申请日、发明创造名称、分类号、优先权事项(包括在先申请的申请号、申请日和申请国)、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事项(包括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国籍、地址、邮政编码)、发明人姓名、专利代理事项(包括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专利代理人姓名)、联系人事项(包括姓名、地址、邮政编码)以及代表人等;其中有关人事的著录项目(指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事项、发明人姓名、专利代理事项、联系人事项、代表人)发生变化的,应当由当事人按照规定办理著录项目变更申报手续;其他著录项目发生变化的,应当由专利局根据情况依职权进行变更。
Q: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缴纳期限是什么?
A:著录项目变更费应当自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另有规定的除外;期满未缴纳或未缴足的,视为未提出著录项目变更申报。
Q:著录项目变更证明材料有哪些?
A:(1)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发明人、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人更名、迁址的,应当提交当地公安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变更国籍的应当提交国家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
(2)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因权利归属纠纷发生权利转移以及发明人因资格纠纷发生变更的,如果纠纷是通过协商解决的,应当提交全体当事人签名或盖章的权利转移协议书;如果纠纷是由人民法院判决确定的,应当提交发生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专利局收到判决书后,应当通知其他当事人,查询是否提起上诉,在指定的期限(两个月)内未答复或明确未上诉的,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提起上诉的,当事人应当出具上诉受理通知书,原人民法院判决书不发生法律效力。
(3)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因权利的转让或赠予发生权利转移,要求变更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必须提交转让或赠予合同的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该合同是由法人订立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的人在合同上签名或盖章,并加盖法人的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必要时须提交公证文件。公民订立合同的,由本人签名或者盖章;必要时须提交公证文件。有多个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应提交全体权利人同意转让或赠予的证明材料。
(4)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法人的,因其合并、重组、分立、撤销、破产或改制而引起的著录项目变更必须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5)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因死亡而发生继承的,应当提交公证机关签发的当事人是惟一合法继承人或者当事人已包括全部法定继承人的证明文件。除另有明文规定外,共同继承人应当共同继承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
(6) 专利代理机构更名、迁址的,应当首先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机构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的注册变更,注册变更生效后,专利代理机构应对其全部代理的有效专利申请及专利进行个案著录项目变更。专利代理人的撤换由专利代理机构提出。
(7) 专利代理机构因辞去委托、被解除委托或者在专利审批程序中接受委托而发生变更的,应当提交辞去委托书、解除委托书、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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